昨天,天津市政府作出决定,在天津市“非典”疫情的特殊时期,给予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三个月减征税款四分之三的照顾。
由于受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近期本市客运出租行业营业收入下降较多,为缓解出租行业运营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客运出租从业人员的关怀,市政府决定,自2003年4月至6月期间,对本市客运出租行业单车定额的应纳税款,给予三个月的减征照顾。
具体减征政策是:大发出租车由现在的每月208元调整为50元;夏利出租车由现在的每月240元调整为60元;其他类型的出租汽车一律按原定额的25%征收。对在减征期限内已按原定额多征的税款,征收部门自下月份开始在征收税款时给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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