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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年底前启用新版网税系统 30万企业将实现网上纳税

2004-8-26 10:56 来自:今日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8月26日消息:到年底前,全省30万户纳税人将全部实现网上纳税。这是浙江省地税局副局长单美娟在8月24日召开的全省《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目标。她指出,原有的试用版也将全面更新,新版的《网税系统》经过试点已经成熟,接下来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网上申报将更新换代

    2002年3月-6月,省地税局根据当时的条件,组织开发了《网税系统》试用版,并在全省40个市、县(市、区)选择了3万多户纳税人进行试点应用。2003年7月-9月,省地税局从全省各地抽调部分技术和业务骨干,根据试用版积累的经验,借鉴、吸收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与设计原理,开发了新版《网税系统》。

    新版《网税系统》除提供纳税申报功能外,还提供了文书受理与批复、上传财务报表、进行涉税通知、政策法规、欠缴数和入库数、发票购领、违章情况查询等个性化服务功能。系统的界面设计和操作方法更加符合纳税人的使用习惯。

    2003年10月-2004年1月,新版《网税系统》在金华市本级投入测试并取得成功。今年2月份省地税局选择了杭州市地税局等22个单位开始试点应用,4月份又增加了12个试点单位。经过这34个单位历时半年的试点应用,系统逐步得到完善,运行稳定。

    目前,省地税局原有的设备已成功承载了全省13万户的应用户数,这表明系统技术性能已基本符合推广应用条件。近期,省地税局为推广应用《网税系统》而采购的设备已经到位,将于9月份征期前完成安装。

    网上申报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单美娟副局长明确了今年《网税系统》应用的具体目标:在年底前,全省全部企业纳税人均可以使用《网税系统》,借助因特网进行申报纳税,预计全省总量达30多万户。扣除已经应用的13万户,预计还有20万户左右。

    她强调,在推广应用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网税系统》;凡是纳税人具备应用条件的,原则上都要允许其应用,不要无故推迟应用。同时,也要尊重纳税人意愿,不搞强迫应用。对受“云娜”台风影响,灾害较为严重的地方,更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要因推广《网税系统》而影响企业的抗台救灾工作。对目前仍在使用试用版的纳税人,要积极做好转换工作,年底前,全部改用新版《网税系统》。

    为了确保首次应用《网税系统》的新用户提供畅通的网络环境,新用户将实行错时申报。对于经培训应用《网税系统》的纳税人,第一次申报的申报期限统一为每月11日-20日,从次月开始仍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办理申报。

    单美娟副局长还特别指出,各市县地税局不能因推广应用《网税系统》而向纳税人收取额外费用,不搞强制培训,严禁变相赚钱、搭车收费,要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损害地税系统形象的各种行为。

    另外,对《网税系统》中的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系统(须在纳税人计算机上安装客户端软件),除省局浙地税函[2003]244号、浙地税函[2004]206号文件明确的20个试点单位外,其他单位目前暂缓应用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系统。20个试点单位要从9月征期开始加大应用力度,扩大应用户数。年底前,各试点单位通过该系统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数据量,要有较为明显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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