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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不给职工上保险 工商税务别过关

2004-8-26 10:55 今晚报·黄助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天上午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维护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本市将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联动机制。

  据了解,本市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综合部门,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整体合力,各有侧重,通力协作。劳动保障、工商部门将实行“四同时”:新建企业申办工商执照时,同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工商执照年审时,同时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险登记年审;日常工商巡查时,同时检查企业参保情况;对拒不参保企业做出处理时,劳动保障部门执行经济处罚与工商部门暂扣其营业执照同时进行。此外,税务部门在办理年审时,将同时检查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在进行稽核时,同时审查企业是否参加了社会保险;对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得购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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