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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景花园擅自多收契税 百余业主昨讨公道

2004-3-15 10:27 新快报·张小奋 【 】【打印】【我要纠错
  发展商称3个月内退还 

  昨日上午9时许,居住在广州新港西路的富景花园的百余户业主,聚集在富基广场,声称要追讨遭楼盘发展商多收的买楼契税及利息。截至记者发稿时,发展商已向业主口头承诺,4月1日前核对代收业主的契税后,三个月之内将全部按现行的契税税率标准逐一退税。 

  据富景花园的业主代表宋先生说,他们购时被发展商代收高达2.4%的契税费。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通知》规定,1999年8月1日公布执行的契税税率为1.5%。发展商也承认多收了业主的契税费,但对何时退还却不作答复。今年3月12日,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富景花园业主发出通知称,富景花园5号—12号楼、1号楼的税费收费标准,待2004年4月1日前公布税费退税明细表后,再办理有关退税手续。但通知未列出具体的退税时间表。 

  据业主们计算,发展商擅自提高了0.9%的契税率,据此标准,平均要退给每户业主大约3000元左右。 

  昨日下午,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姓黄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核对每户的楼房面积、楼价以及代收契税费等情况将花费大量的时间,预计要在三个月内将多收的代收契税费全部退还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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