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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国税局推行稽查建议制度

2004-5-14 16:57 人民网·徐长虹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枣阳市国税局在全系统推行了稽查建议制度。凡是稽查过程中发现被查对象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必须及时向被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指出并提出改进建议。

  稽查建议制度对7种情形明确了建议责任: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双定户的营业额超过核定标准,未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纳税人未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征管部门漏征漏管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具备优惠资格或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征管部门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发票的领购、使用存在问题的等。稽查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建议后,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对稽查建议有异议的,交由上级税务机关裁定。

  此举,促进了枣阳国税收入的稳步增长,截止5月10日,全市已累计入库两税收入2921.25万元,占年计划的35.98%,同比增长5.5%,增收4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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