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税务机关普遍反映房地产行业的偷税现象十分严重,部分税务机关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这些地区约有90%的房地产企业存在涉税问题。鉴于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已开始对部分区县的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
据了解,此次调查主要涉及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利润、期间费用、应交所得税等所占公司利润的比例,以及企业当期的预售收入、企业贷款金额、开工的面积、竣工面积等方面的基本资料。
据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企业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存在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准确的问题;
2、对采用预售方式销售的商品房不结转收入和成本,对预收的房款不纳税或延迟纳税;
3、对连续滚动开发的项目,拖延项目结算期,模糊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4、混淆合作建房政策;
5、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房款的,采用拖延入帐时间,开设一般银行帐户转移营业收入;
6、对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普遍不够重视。
为了使从事房地产行业的财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税法及有关规定和当前税务机关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新政策,并且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税收法规、政策,检测本企业的财务核算与税法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差异和冲突,千龙网将与北京纳税人网联合在4月上中旬举办“房地产行业税收稽查研讨会”及“房地产企业税务对策研讨培训班”。
届时,业内的相关权威人士将莅临研讨会并讲解有关法规、政策、检查重点、方法及重点,详情请登陆北京纳税人网(www.bjnsr.com)。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