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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纳税人为中心 武汉市国税局再推七项服务举措

2003-11-24 9:8 长江日报·王勇 刘军 【 】【打印】【我要纠错
  为树立和实践“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办事效率,昨日,市国家税务局在前一阶段大力推行全程服务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便民服务的7项主要措施,把该做的事做到位。 

  “一窗式”服务:全市国税系统普遍实行增值税“一窗式”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环节上对抄报税、认证和申报三项办税事宜在一个窗口办理。 

  建立“绿色通道”:对重点纳税户和“纳税大户”,核发《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绿色通道办税服务卡》,在办税大厅设立专门的窗口办理涉税事宜。 

  实施“阳光稽查”制:制定了查前告知、自查补报、检查行为、一次进点,各税、票统查,不得重复检查、稽查回访等制度。 

  实施延时服务:办税大厅在集中申报期间,中午不休息。 

  开展预约服务:事先和企业预约,利用中午休息时间集中输机,尽量不影响其他纳税人的发票认证时间。 

  简化纳税人购买普通发票手续和扩大一次购买量:纳税人购买普通发票,只需在购买窗口审核;一次购买量从一个月改为一个季度。 

  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由市、分局领导轮流值班,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决其生产经营中有关税收等方面的疑难问题。税收咨询服务电话为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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