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春节过后一周内,仅给南岗地税局打举报电话的就有五六十人,登记在案的达30多个。举报内容多是春节期间,家人外出聚餐,索要的发票不是被抹了零头,就是店名与发票上印章不符。
市民杨某一家在大直街上一家快餐店消费42元,杨某拿微机打印的42元收据,在店家那换得了40元发票,店家解释说没有一元面值的发票。节后杨某立即举报。但因手里只有发票,而没有其他证明消费42元的证据,致使举报无法查处。
市民郭某一家在花园街一家中餐馆消费89元,索要发票,店家给了90元发票,待回家参与二次抽奖时,却发现发票印章是道里一家餐馆的名。郭某举报,同样因手里只有发票,没有在该酒店就餐的其他证据,而无法查处。
南岗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就此给市民支招:就餐索要发票后,如发现抹零,而店家又以种种理由拒付,市民可当即要求店家另写一份消费金额和给发票金额的证明,并签字盖章。一般情况下,店家遇到这种要求,便如数付给发票,如果不付,市民可拿着发票和证明一并举报。如果当场发现发票店名不符,可要求店家再在发票上盖上自己店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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