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着明媚的春光,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第1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拉开了帷幕。
税收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经济基础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发展市场经济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助推器。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自1994年地税机构分设以来,全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地方税收近39亿元。这些税金投入到与许昌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业、农田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城市建设等各个方面。可以说,税收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依法诚信纳税直接关系着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
依法诚信纳税涵盖依法治税和诚信纳税两个方面。诚信纳税是依法治税的基石,依法治税是诚信纳税的保障。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体系过程中,我们要进一步强调法治精神和诚信精神,将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依法治税”和“以德治税”的有机统一。
首先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征税,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目前,我市地税机关正深化征管改革,进一步落实税务片段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征管岗责体系,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户;大力推进科技建设,将2.2万户纳税人纳入信息化管理,90%以上的地税征收由计算机完成,基本实现了征、管、查等一系列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工作衔接;按照“权力依法上收、责任分解下移”的工作思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从严追究各类执法失职行为,去年全系统共追究责任人员225人次,经济处罚13911元,通报批评55人次。我市地税系统还针对执法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包括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专案检查等多种形式,提高了全系统人员的规范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包括限时服务制、首问负责制、全程服务以及文明礼貌准则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体系,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征纳关系。
其次要加强道德建设。税收的正常运行,需要规范的税收秩序,而税收秩序又是靠每个公民来维持的。每一个公民都不能为一己之私偷逃税款,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而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习惯,为形成良好的税收新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各级政府、各个团体乃至全社会都应当尊重纳税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税务人员的道德建设,倡导诚信征税的职业道德规范,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现象,以诚信征税取信于广大纳税人。税务机关还应结合公民道德建设,深入持久地宣传税法,做到宣传公民纳税义务与宣传纳税人权益并重,宣传税收的地位、作用与宣传常用税收政策并重,宣传税务机关权利与税务机关义务并重,帮助企业、公民树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匹配的纳税观念与纳税意识。税务机关还应建立健全纳税人信誉等级制度,根据业户纳税意识、纳税申报质量、税款入库等因素将业户评为A、B、C三个等级,在纳税申报、税收征管及稽查等环节为诚信纳税的纳税人开通“绿色通道”;同时,要加强与工商、银行、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使不诚信纳税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在全社会营造一个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氛围。今年4月初,市地税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将正式运行,希望广大纳税人积极举报税务违法行为,帮助地税机关及时发现和查处涉税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税收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和助推器。只有全社会都做到依法诚信纳税,税务机关做到依法诚信征税,各级政府做到依法诚信用税,才能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稳定增长,实现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市各级地税机关也应该以纳税人的需要作为自己的需要,把纳税人的满意当作自己的荣誉,继续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诚信征税、文明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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