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首次超过10万亿元,达到1023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分析2002年我国国民经济呈现良性循环态势的原因,不难发现税式支出作为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工具,为促进国民经济均衡、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众所周知,推动经济增长有来自市场方面的内在动力,但同时也离不开政府宏观调控这一外部的政策力量。政府用以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无外乎就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而税收在为国聚财的同时,也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税收调控经济运行最主要的手段就是采用税式支出,即通过规范化、系统化、形式多样的税收优惠安排,以牺牲政府一定的税收利益为代价,给特定纳税人提供财政援助,从而实现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
税式支出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调节手段,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税式支出是税收制度中政策性非常强的一部分内容,它是政府贯彻其产业政策、科技发展政策、投资政策和消费政策意图,调节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工具。我国也不例外,据统计,2002年我国税式支出总额(包括出口退税和减免税)达2159.52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2.7%。
税式支出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2年,为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提供充足的财力保证,税务部门面临的增收压力较大。但是,为促进国民经济均衡、协调发展,我国并没有减少税收优惠,削弱税式支出的力度。相反,税式支出的力度仍然很大,具体表现在———税式支出总额首次突破2000亿元,相当于近10个中等省份的税收收入总额。这在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期,各项改革尤其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需要财力先行,但财政总收入规模还不是很大的条件下,是非常不容易的。
税式支出增长超过税收收入总量增长。1998年~2002年,我国GDP年均增长7.7%,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6.9%,而这期间的税式支出年均增长29.6%,超过税收收入增幅12.7个百分点。2002年税式支出总额2159.52亿元,比上年增长31.1%,其中出口退税1258.82亿元,增长17.5%,减免税900.70亿元,增长56.5%,均远远超过税收收入的增幅。
经济发达的地区税式支出的额度较大。从税式支出占当年税收收入的比重看,2002年全国平均为12.7%,而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四个经济发达的省市,税式支出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分别为15.7%、15.3%、19.7%和24.0%。而大多数中西部地区的这一比重仅为5%~10%,特别是西部一些资源大省税式支出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更低。
税式支出政策导向性增强
促进外贸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对外贸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特别是2002年,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出口退税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企业可以直接得到出口退税带来的实惠,缩短了先前办理出口退税的资金流转周期。2002年,全国直接办理的出口退税达744.32亿元,免抵调库增值税514.5亿元,两项合计1258.82亿元,比1999年翻了一番,比2001年增加187.31亿元。出口退税的大幅度增加,极大地增强了我国产品的出口能力,进一步拓展和提高了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占有份额,推动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支持外资经济的稳步发展。2002年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稳步扩大,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8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27亿美元,增长12.5%。外资经济的稳步发展,带来了充裕的税源。2002年涉外税收收入完成3487.1亿元,比上年增长21.0%,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也达到了21.0%。2002年外资经济和涉外税收的双丰收与前些年对涉外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分不开。1998年~2001年,我国给予涉外企业的税收减免总额超过500亿元。规范、合理、适时的税收减免为“三资”企业的前期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也涵养了税源。2002年,对涉外企业的优惠政策未变,而且力度有所加强,全年对涉外企业共减免税收356.79亿元,比上年增长115.9%,占税式支出总额的16.5%。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和进步。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有,对科研单位的科研收入免征所得税,对高新技术的所得减征所得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法定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对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税率征税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等等。2002年,全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减免为70.42亿元,比上年增长139.8%,占税式支出总额的3.3%,其中,软件、集成电路的税收减免达25.51亿元。国家给予科研及技术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照顾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对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的比例在35%以上的,对其生产的增值税应税货物给予税收返还的优惠,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保障。企业妥善安置残疾人员,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不但减轻了社会的负担,而且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1998年~2002年,我国对民政福利企业的减免税总额近600亿元,其中仅2002年对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减免即达179.12亿元,比上年增长27.3%,占税式支出总额的8.3%。另外,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下岗人员及失业人员大幅增加,2002年国家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规定服务性企业、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以及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分别给予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支持鼓励下岗人员自谋职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另外,最近两年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购买国产设备技改投资抵免40%企业所得税,支持西部大开发的系列减免税政策等,也都明显地体现了政府的政策意图。2002年,这两项减免税的数额都不大,分别为10.24亿元和2.61亿元,但政府运用税式支出这种间接调控的手段达到了其特定的政策目标,即鼓励企业购置国产设备,各部门齐抓共管,支持西部大开发。
税式支出力度加大 国民经济稳健运行——2002年税收大盘点专题分析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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