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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版税成作家主要收入来源

2003-1-3 10:39 北京现代商报·徐 慧 【 】【打印】【我要纠错
  改革开放使我们身边的很多事情在不知不觉中悄然变化。就拿作家收入的形式来说,如今已经很难听到某某出了本新书,拿了多少稿费,取而代之的是抽取版税。出版界的朋友告诉记者,如今要求与出版社签订版税合约的作者近乎百分之百。

  国际惯例风险共担

  中国青年出版社的王伊伟先生说,采取版税支付是国际惯例,对于出版社和作者来说,是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

  据介绍,过去中国的出版界对作者大都采取稿费支付的方式,一般千字稿费在30元至200元不等。作者获得一次性稿费收入后,无论这本书发行的好坏,以后是否再版,全都是出版社的事而与作者无关。但随着1990年中国著作权法的颁布,以及1992年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国际版权保护条约),著作权、版权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出版社也开始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采用抽版税的方式支付作者报酬。

  版税是指图书定价(码洋)的百分比,一般在7%到10%之间,名作家可能更高。作者的收入=定价×版税×印数。而且随着图书不断地再版,作者就可以不断地拿钱。因此,除了极个别印数很少并认为该书没有再版机会的作者,可能会要求出版社支付稿费外,绝大多数作者都满怀信心地选择抽版税这种细水长流的收入方式。

  据王伊伟介绍,有些出版了几十年的老书过去一直是支付稿费的,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如今也改为支付版税了,像《红岩》的两位作者罗广斌、杨益言就是这样。去年《红岩》共印了4.5万册,按照该书平均定价20元、中青社支付10%版税计算,两人一年就可以拿到将近9万元的可观收入(当然还要扣税)。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图书的著作权是属于作者的。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版权归出版社,一旦版权期限到了,如不续签,作者有权把书拿到别的出版社继续出版。

  版税致富大有人在  由于不断再版的一本好书可以为作者和出版社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因此,不少人凭借写书走上了致富之路。这其中最为人称道的就是王朔、海岩、二月河等人了。

  王朔的“阔”自不必说。远的不说,据媒体披露,华艺出版社出版的王朔小说《看上去很美》,截止到去年4月已发行40万册,每本定价23元,按出版社给王朔12%的版税计算,仅此一书就为王朔带来超过100万元的收入。

  而海岩从《便衣警察》、《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永不瞑目》、《你的生命如此多情》、《玉观音》、《我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直到今年的《平淡人生》,几乎出一本火一本。用海岩自己的话说,“我现在的版税在中国的小说作家中是最高的。”据推测,他的收入不到千万元也差不多。

  二月河的小说《雍正皇帝》热透两岸三地。据媒体报道,这套书三本定价70元,总共发行50万套。难怪出版者长江文艺出版社喜滋滋地称,开机印刷“就像印钞票一样”,还主动废除了最初与作家签约时谈好的稿费制,重新按版税制给二月河付酬。据称,凭此一套书,二月河的收入就在150万元以上。

  这些身价百万、千万的大牌作家鼓舞着成千上万做着作家梦的人们效仿追随。中国文人自古以来那种“不言钱,耻言钱”的传统已经被今天的人们彻底抛弃,会赚钱的作家才是当今时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