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10日电 为防止免税纳税人将刮奖发票作为商品出售给非免税纳税人,造成偷税,高新区地税局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完善:
一是对享受免税的纳税人营业额定期进行分析比较,随时注意营业额的不正常起伏情况,看其是否有转买发票现象;二是发售给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刮奖发票加盖“享受税收优惠”字样专用章;三是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领用刮奖发票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免费发给统一格式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认定书,并要求悬挂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每年更换一次;四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对不具有享受优惠政策认定书而使用优惠发票的,一经举报应给予惩治。这样即便于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又便于消费者举报,可以有效地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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