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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延续2600年的农业税明年宣告终结

2005-12-20 13:1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长金人庆19日说,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将全面彻底取消农业税,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将宣告终结。

  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位专家说,此举意味着温家宝总理此前承诺的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目标提前实现,这是中国在缩小城乡差别,减轻8亿农民负担方面迈出的历史性一步。

  据金人庆介绍,2005年,全国牧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已全部免征;28个省份已免征农业税,其余3个省也有210个县(市)免征税,8亿农民得到了实惠。

  他说,今年中央财政为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达到664亿元,比2002年增长271%;基本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改革预期目标,开始进入了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

  据国家税务总局农税局介绍,今年中国农业税收入将由2004年的232亿元减少到15亿元左右,减幅达93%。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说,全国农业税、牧业税收入的减少,意味着广大农民的负担减轻,中国农民的农业税负担将在2005年减少200亿元以上。

  近几年来,中国努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财政支农工作进入新阶段。中国政府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明确提出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耀农村,连续大幅度增加“三农”(农业、农民、农村经济)投入。

  金人庆说,预计2005年仅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就将超过3000亿元,比2002年增长50%以上。各地也不断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

  2005年元旦前后,广东、江苏、河南、浙江、四川、山西、海南、宁夏等相继宣布从2005年起全面取消农业税,为亿万农民送上了一份厚重的“新年礼物”。此外,中央政府从今年起免除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业税。

  统计显示,通过免征农业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去年全国农民共减轻农业税负担约280亿元,农民普遍“减负”达30%以上。农业税改革前,国家每年征收约600亿元的农业税。

  农业税在历史上一直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民缴纳的税费支撑了中国工业化的初期积累。近年来,随着工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农业税在国家财政中的比重逐步变小。全国财政收入中来自农业税的收入从1950年的41%下降到去年不到1%。

  由于农业税减免、粮价上涨和国家首次发放粮食补贴等诸多因素,中国农民去年人均纯收入实际增幅超过6%,是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增加最多、增幅最高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