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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税系统实行能力等级认证制度

2003-3-5 15:34 新华网·杨全新 【 】【打印】【我要纠错
  四川省国税局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能力培训工程”,通过多类型、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能力培训,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培训各类骨干12000人次,全面提高全省国税系统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据介绍,四川国税能力培训的方式和途径主要为离岗培训和在岗提高。离岗培训主要采取委托全国一流的大学进行为期三个月至一年的培训学习形式;在岗提高是以县局和基层分局为基本单位,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广泛开展岗位学习、岗位练兵、岗位提高,把工作和学习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国税公务员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能力。

  为将能力培训工程落到实处,四川省国税局对全系统公务员的基本能力实行能力等级认证制度,各类能力依据一定的标准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能力级别,采取考试考核认证和直接认证两种方式。全省税务人员的能力等级将实行动态管理,对去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或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分的税务人员,将被取消能力等级。

  目前,四川国税系统对“能力培训工程”的实施已制定了严密的保障措施,全省县局以上国税机关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把“能力培训工程”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与年度目标奖惩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全省国税系统按照“不达标不上岗、不达标不任职、不达标不提拔”的要求,将国税公务员的能力提升与使用紧密结合,使资格、等级认证与上岗、任用、待遇紧密结合起来,把能力强的税务人员放在重要岗位上承担重任,对经过培训能力提升快,实际工作贡献大的税务人员优先提拔、优先使用。对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实行待岗学习,并在待岗学习期间减少其相应经济待遇,经过能力培训和测试达标后才能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