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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国税查获一涉税700万元偷税案

2003-12-8 9:30 深圳特区报·唐颖文 张文斌 【 】【打印】【我要纠错
  经过税务检查人员一个月的连续奋战,深圳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利用自核自缴的便利,采取瞒报收入方式偷逃税款案近日水落石出。南山区国税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税510万、罚款255万元的决定。 

  日前,南山区国税局检查一科的检查人员发现某混凝土公司2001年、2002年申报的销售收入都超过1亿元,而2003年前9月的收入却骤减,仅仅申报了2000多万元,但发票使用量却并未减少。面对这一不正常现象,税务人员对该公司展开了检查。通过检查其凭证、账簿等资料,检查人员没有发现太大问题。该公司账目齐全、数额清楚、发票使用也很正常。直到抽取该公司2003年部分发票存根联和公司日常申报数进行复核时,检查人员才找到其销售收入骤减原因:2003年1月,该公司实际开票2651万元,申报数额却只有86万元,原来它是采取了瞒报收入的手段。检查人员马上调取其2002年、2003年账簿进行详细复核。经过十多天加班加点、认真细致的检查,一份隐瞒销售收入7722万元的稽查报告放在了该公司老总的案头。 

  “本以为你们管辖范围那么大,不会那么巧查到我们,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你们发现了,看来抱侥幸心理还是行不通。”该公司财务主管说得非常诚恳。 

  针对该公司的偷税事实,南山区国税局对其作出了补缴税款、罚款共计765万元的决定。目前,此案已移送市国税局有关部门作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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