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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暂不提高个税征收标准

2004-8-17 11:24 来源:南京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媒体报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性方案已上报国务院、个税起征点提高为1200元的消息,有关专家还建议不同地区征收标准应根据当地情况上下浮动20%。作为经济较发达地区,南京个税起征标准会不会再次提高?昨天记者从我市地税部门获悉,鉴于我市个税征收起点已调高至1200元,短期内不可能再提高标准。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江苏省规定个人所得税补贴项目可扣除额统一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执行,加上税法规定的法定费用扣除额800元,个人所得税的实际起征点上调为1200元。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南京所执行的征收标准是全省统一制定的,标准是否上浮不能自行制订,况且这个新规执行了只有半年多的时间。但他同时也表示,提高个税征收标准已是大势所趋,深圳、广州等地的个税征收标准已达到1600元。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今年1—7月我市已入库个人所得税12.79亿元,同比增长25.39%。从应税项目看,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比重最大、税款最多、增长最快。1—7月全市共实现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9.8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5亿元,同比增长26.25亿元;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税款总数的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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