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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国税局减免税5791万

2004-2-3 10:16 金黔在线·黎明 刘文先 【 】【打印】【我要纠错
  去年,红花岗区国税局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纳税人减免增值税5791万元。

  上年初,国家税务总局重新明确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税收政策规定后,为扶持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该局立足优化税收环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事求是核定个体户纳税定额,对未达起征点的3482户个体户全额免征增值税。仅此一项,平均每月免征增值税25.12万元,使个体户年受益300余万元。

  此外,该局对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132户纳税企业的减收、免收申请不推不拖,及时调查办理审批或上报审批,共减免增值税3276万元,免征内资企业所得税1159万元,为两户外商企业减免所得税7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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