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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临时牌新车暂不征税 被征用宾馆减免税收

2003-5-27 8:24 北京晨报·李健 刘天宇 崔海燕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26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为配合做好北京市防治“非典”工作,对“防非”期间新购机动辆,地方税务机关将及时为纳税人办理纳税手续;对逾期进行申报纳税的,免予行政处罚。

  同时,为了配合交管部门在防控“非典”期间出台的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汽车暂时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规定,考虑到新旧牌证的衔接和信息的可用性,市局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即临时牌照新车暂不征税,待纳税人在领取正式牌照后再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为减少非典型肺炎的不利影响,北京市出台了旅馆业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对于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出租率低于20%或被政府征用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含度假村)免征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凡符合以上规定享受免税的纳税人,应于10月份征期内,携带能够证明其应免税房产的出租率和原值、占地面积的证明材料或政府征用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或缴纳税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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