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陈述、申辩权利;如果你是公民,对你罚款2000元以上,你有听证权利;如果你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你罚款10000元以上,你有听证权利;若你符合上述听证条件,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税务机关书面提出,……。”近日,沙洋县国税局执法人员一字不漏地向城区某企业法人代表宣读《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时告知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和途径。这是该局对涉税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的必经程序。
近年来,沙洋县国税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凡依法不予处罚的,一分钱也不多收;予以处罚的,坚决按处理处罚决定执行到位,该补的税款补到位,该处的罚款收到位,该移送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让违法违纪纳税人心存侥幸。在处理处罚的同时,该局坚持执法程序到位,确保法律救济程序到位,告知纳税人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政、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定期限过后,纳税人没有异议,才做出处理处罚决定;坚持审理到位,大要案一律送交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公开公平公正办案,确保办案质量。3月,该局对25户企业进行了所得税检查,查出有问题的17户,给8户加油站做了注销结算,罚款25468元,加收滞纳金8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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