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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明年开始 四项改革先行

2003-12-25 9:23 经济参考报·王迎晖 【 】【打印】【我要纠错
  我国将加快推进税制改革,重点包括四方面内容:将生产型增值税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

  这是从24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传出的信息。这四项改革是:

  一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为了扩大社会投资,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拉动内需,提高经济自主增长能力,必须根据国内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后财政虽会暂时减收,但改革会相应增强企业投资能力,可以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除烟叶税目外,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全国平均降低一个百分点,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降低税率或免征,据实核减因合法征占耕地而减少的农业税计税面积,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确保各项减免措施落实到户。

  三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现在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所得税制,虽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相同,但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更加开放,内资企业税收负担比外资企业高,既不利于平等竞争,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必须改革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在适当调整税率的同时,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

  四是改革出口退税机制。这项改革的方案今年已经出台,但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特别是要根据国内外经济和外贸出口形势的新变化,以及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予以完善,使之更符合实际,更有利于促进外贸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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