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湖北省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上调
20日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获悉,自5月1日起,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将大幅上调。具体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个体商户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000元提高至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主要指加工修理修配业务)的个体户,月销售额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按次数缴纳增值税的流动商户,每次(日)销售额仍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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