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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匿销售收入 “沈阳中嘉”偷税被补罚22万

2003-10-15 9:22 沈阳日报·刘强 刘春霓 【 】【打印】【我要纠错
  10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国税局稽查一分局了解到,该局刚刚查获了一起利用银行二级账户隐匿销售收入142万元的偷税案,偷税企业系沈阳中嘉科技有限公司。税务机关责令该公司补交税款及罚款22万元。 

  据记者了解,今年3月,税务稽查人员到沈阳中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往来频繁,可是全年纳税额却很少。稽查人员马上核对账目,但是并未发现偷税问题。正当稽查人员准备从合同入手,进一步深入稽查时,另一组稽查人员到银行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沈阳中嘉科技有限公司在此银行设立了多个二级账户,所收款项全部是销售货款。为进一步查证违法事实,稽查人员按照银行账目中涉及到中嘉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二级账户的回款单位和金额,到购货单位逐一核实,经多方调查取证,企业法人代表不得不承认银行二级账户中的往来资金,全部是销售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制造安装的货款,并且都没有申报纳税,共隐匿销售收入142万元的违法事实。 

  税务稽查机关依照税法有关规定,令其补交了税款及罚款,总计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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