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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

2004-2-11 8:50 湖北日报·小南 晓亮 赵明山 【 】【打印】【我要纠错
  案值二亿余元涉案单位二百家
 
  前年因虚开增值税发票24万余元被判处4年徒刑的朱明桂,在服刑期又被警方挖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亿余元的行为,涉案单位200余家,已骗抵税款3254万元。2月9日,朱明桂与其聘任的“空壳公司”会计蔡琼和出纳杨燕,一同被武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朱明桂系广东潮阳农民,现年29岁,小学文化程度。为非法获取钱财,他于1998年11月至2000年8月间,注册成立了武汉市联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尔后用“蔡俊龙”、“王国军”假名,单独或伙同朱明州(另处)注册成立了湖北黄梅佳美服饰有限公司、武汉市佳顺经贸有限公司,并自任三家公司经理。2002年因虚开增值税发票,朱被判处4年徒刑。

  12月期间,联华公司、佳顺公司在根本没有货物进出、商品销售和资金往来的情况下,以票面金额1.5%的“开票费”,指使蔡琼分别为近200家单位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70余份,总金额达11048万余元,其中已被抵扣税款共1605万余元。

  2000年4月至11月,朱明桂或本人、或指使杨燕,以普宁市恒发经贸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润胜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名义,为佳美公司开具虚假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1094份,总金额为11349万余元,且已在税务机关抵扣税款164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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