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新目标锁定 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对准中国

2005-1-7 10:21 中国商业周刊 【 】【打印】【我要纠错
    由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的有关中国公司专利问题的起诉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将在新年里感觉到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的强硬力量,业内专家和律师们说。

    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国家市场,这将越来越成为将来的一种趋势。“随着中国逐渐成为生产、研究和开发和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一个强国,这样的结果将是一个必然。”美国Baker Hostetler LLP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Gary Rinkerman对本报记者说。Rinkerman曾经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员,并处理了很多有关《关税法》第337条款的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是美国政府负责调查有关不公平贸易的机构,如果不公平贸易措施已经确定,它会负责给予救济。对不公平贸易措施的调查是基于有关进口产品对美国专利和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展开的。因为他们都是有关美国1930年的《关税法》第337条款的,所以,这类调查调查通称为《关税法》337条款案件。很多最近的《关税法》337条款案件都是有关专利权的侵犯的。

    Rinkerman说因为中国企业想进入或提高他们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其它的市场主体将使用知识产权,如专利、版权和商标等手段或者阻碍其进入市场,或者跟中国公司收取授权使用费。例如,很大公司抛出专利组合来制造一些分析人士所说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以阻止中国公司进入美国市场。

    几年前,当韩国加大力度给美国出口半导体芯片的时候,他们也遇到了那时占据美国半导体芯片的美国和日本公司抛出的、过量的专利组合。现在,该轮到中国公司了。

    Heller Ehrman White & MaAuliffe(美国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拉尔夫。A.米特尔伯格先生Ralph Mittelberger说,在2003年度,除了美国以外,送到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有关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是最多的。在该年度对中国公司的起诉超过了对日本和韩国公司起诉的总和。

    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的前400个案件(1972年到1998年)中,只有5个(约占1%)是有关中国公司的。单单在2003年这一年,约有1/4的案件是有关中国公司的。

    虽然目前还没有2004年的有关统计数据,但有关中国企业的起诉上升的趋势是勿庸置疑的,Mittelberger说。Mittelberger曾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不公平竞争办公室专利处的处长,也曾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出庭律师协会的主席。

    现在对中国公司的关注反映了中国在全球不断提示的经济地位和美国公司对其中国对手的普遍关注。这种关注还将继续,并且可能会加大。

    而且,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还普遍表现出了抢占美国市场的能力。“我们可以预见将来会有更多的有关中国公司的337条款案件,”Rinkerman说。

    所以,那些想在美国开展业务的中国公司应该明白他们英国更加谨慎,如果他们的对手认为他们可以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那里获得保护,他们一定会这样做的。“我的意思是,中国公司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进军美国市场,他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专利侵权和其它形式的知识产权侵权,”Rinkerman说。

    严重影响

    专家认为因为中国公司将不但面临巨额开支和业务中断,而且在美国国际贸易法规定下面临贸易救济,所以,337条款案件调查对中国公司影响将意义深远。

    Rinkerman说,337条款案件调查越来越多的涉及复杂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所以,审理过程将涉及很多钱,而且会牵扯“问题公司”的很多精力。

    虽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不直接判定损坏,但是它可以发布禁止和停止令。禁止进口令可以阻止特定公司的被起诉的侵权产品进口美国,或者普通禁止进口令阻止某一种类的所有侵权产品进入美国,不管是谁生产的。

    而且,即使在不是所有的制造商生产的产品有问题的情况下,全部特定种类的产品也将被阻止进入美国。停止令禁止被提及的公司对禁止令涉及的产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例如销售已经在美国本土的产品。每违反一次停止令,公司将被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

    实际上解决这种停止令的方法是存在的,但是解决起来很难,成本也将很高。“因为美国是对中国公司最有吸引力的出口市场,阻止进入意味着一个重要的倒退,”Rinkerman说,“损害可能包括直接收入损失、资本损失和劳动力投资和丢失或者推迟占有美国市场更多份额。”

    解决方案

    中国公司应该如何应对这种局面呢?

    Mittelberger说没有绝对的不让337条款案件起诉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方法,但是却有一旦遇到337条款案件调查,公司可以采取的减小损失的办法。

    现在,中国企业越来越能够正确对待其被起诉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事实。

    “中国公司,包括很多香港地区的公司,曾经有忽略这些案件的倾向。如此以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按照337条款的规定认定他们已经承认败诉并强制他们进行贸易补救,”Mittelberger说,“而如今,很多中国公司更倾向于正面处理该问题。很多中国公司为自己辩护并取得了胜利。其中包括,七家国内电池制造商在美国劲量公司(Energizer Holding Inc)和其兄弟公司Eveready Battery Co的起诉中胜出。

    Rinkerman说应对此类事件的一种策略是更好的利用美国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可以被用来进行反起诉并协商相互共同许可安排。另外的一个辅助策略是使一些检查官形成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没有侵犯美国的知识产权的观点。

    专家指出中国公司也可以利用337条款来保护他们自己在美国市场的权利。

    Rinkerman说337条款是一项贸易法规。它部分的是为了保护美国国内产业不受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产品的不公平行为。337条款还同时规定要求保护知识产权的一方本身必须美国市场遵守知识产品或预备遵守知识产权。所有,如果一家中国公司拥有一项美国的知识产权,或者打算在美国开展业务,它就可以按照337条款的规定寻求停止令和其他的一些贸易补救。

    “现在,中国公司应该接受这样的现实,那就是美国的竞争者-不管是否源自美国本土,对知识产权越来越敏感,而且,越来越倾向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寻求保护,”Mittelberger说。

    “中国公司非但不能忽视这一趋势和针对他们的起诉,而应该准备寻求贸易争端的商业解决方案。在它们出口到美国的产品遇到其他的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时,他们也应该考虑利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来保护自己。”
相关热词: 美国 关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