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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虚开增值税发票三年内缴税情况将被查

2004-5-15 9:12 京华时报·赵鹏 【 】【打印】【我要纠错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虚开或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故意接受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票证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的,必须至少对其3年内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再发现问题的,还要依法追溯到以前年度。经调查取证认定为故意接受虚开发票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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