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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十月起全国将统一管理减免税

2005-10-18 17:17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从今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将解决减免税审批和管理中程序繁琐、责权不清的问题。它着力于建立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标准明确、监督有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减免税管理体制。《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将减免税的类型分为备案和报批两种类型。其中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只需申报有关资料备案即可,不再需要层层审批。

  该办法还强调,税务机关应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事后监督检查。将过去实行的对减免税每年年审制度,调整为与纳税检查、执法检查或者其他专项检查相结合。这在减轻纳税人每年应付年审负担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减免税的监督。

  长期以来,中国减免税管理,只是分别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种的具体规定中有所体现,缺乏统一的管理。该办法统一了对减、免税的管理,解决了中国在此领域内,长期以业缺乏统一管理标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