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鞍钢副业总厂财务部长周鹏一直处在喜悦之中:上月末参加了市地税直属分局召开的税企联席会才知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本企业的房产税可以办理免征手续,此项每年可为企业节省10多万元。
近年来,鞍钢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改组改制,一些变动直接涉及税收的征纳事宜,而税收问题搞不清将直接影响企业改革进程。针对这些情况,负责鞍钢、三冶等驻鞍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地方税费征管工作的市地税直属分局,多次与鞍钢、三冶等中省直企业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研究,召开联席会,为老工业企业调整、改造和振兴排除障碍。10月末召开的这次联席会,就解决了好多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房产税问题、营业税中存在的甲方供料中的设备扣除等30多个问题。
为及时解决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涉税问题,市地税直属分局专门成立了政策调研组,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到企业现场办公,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鞍钢烧结总厂和东鞍山烧结厂技术改造项目合计投资4.4亿,其中设备投资2.5亿,工期历时两年多,陆续交纳了有关税款。今年4月,分局政策调研组到企业审查时发现,“企业设备是否进入工程承包总额内”及“设备产值是否进入工程总产值”等问题有些模糊,如果分不清,企业就得全额缴纳税款825万元,这势必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为此,分局派专人到长沙对2.5亿设备购进发票进行逐一核实,确认非税设备投资2.3亿元,应税设备投资817万元,应缴税费合计为144万元,为企业减少税负681万元。
“为纳税人想得周到,我们纳税才更积极。”一家企业财会处长的话意味颇深。“转变服务观念,为企业排忧解难、盘活资金,才能涵养更丰富的税源。”地税直属分局税务干部的一句话,也同样发人深省。
鞍山税务干部“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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