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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十项措施促税收

2003-6-30 15:12 中国税务报·刘云昌 王晓锋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四川省国税局采取十项措施,贯彻全国税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

  四川省国税局要求全省国税系统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三个代表”思想、落实十六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继续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确保国税干部和上门办事办税人的健康安全。大力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实现收入数量、质量“双赢”。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进行税收重点检查,并力争在年内建成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清收欠税力度,严格控制新欠。加强对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的分类指导。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西部大开发、再就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外贸出口、调高增值税起征点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继续深入开展班子队伍建设、基层建设和经济税源建设“三大税情”调研。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全面启动新一轮基层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班子集中学习整训和干部能力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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