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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十年 铸就辉煌--北京市国税局十年金税工程建设回顾

2004-10-28 17:5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 】【打印】【我要纠错
    金税十年 铸就辉煌——北京市国税局十年金税工程建设回顾来源: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金税工程是由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子系统和发票协查子系统组成,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覆盖全国税务机关,对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纳税状况进行严格监控的税收征管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是通过防伪税控金税卡、防伪税控IC卡和读卡器等专用设备和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信息存储技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开票功能,解决销项发票信息真实性问题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以对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售收入进行有效的监控。该系统是加强增值税管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偷、骗增值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手段,是金税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金税工程的基础。

    北京市国税局金税工程推行工作从1994年5月起至今,相继完成了金税工程一期、二期的建设和运行工作。自金税工程启动以来,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加强考核,市局成立了由局领导和有关处室组成的推行防伪税控领导小组,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了滚动推行的工作方案。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进,始终按照“明确责任、注重质量、强化服务、确保实效”的指导原则,围绕不断提高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和效率的目标,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几年来,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积极努力,目前我市金税工程的总体情况基本正常,系统运行平稳,岗位职责明确,质量效率提高,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一、金税工程一期建设回顾

    (一)金税工程一期建设情况

    199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电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率先在全国50个城市建立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网络,开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稽核的试点工作。北京市做为全国的50个试点城市之一,由市局组建了金税工程领导小组,设立了市局稽核中心,负责全市的发票稽核工作;各区、县设立稽核站,负责发票数据的录入。市局配备两台IBM586PC服务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卫星向总局报送北京市开具的外省市发票数据和接收总局下达的稽核结果并传送给各区、县稽核站;全市21个区、县分局各配置1台IBM 486 PC服务器,共150台无盘工作站。凡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票面税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均通过填写纳税申报附表纳入稽核范围。

    1996年,我市完成了全市111户开具百万元版以上专用发票的企业培训安装工作。2000年7月, 根据总局国税函[2000]237号文件的规定,我市统一部署,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取消了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并进行了清理检查,销毁了旧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全市有4400户企业纳入了防伪税控系统,为我市金税工程二期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金税工程一期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金税工程工作没有与企业申报纳税有机的结合起来。由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的基础数据,来源于企业的手工填报,而征管软件未能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致使采集到的数据出现漏采和错采现象。对于有问题发票,个别企业不据实填报,使得真正有问题的发票未能进入稽核系统,削弱了发票交叉稽核的作用。

    2、由于数据采集方法落后,繁重的手工录入,使基层税务机关工作量加大,数据的漏采和错录现象严重,造成大量缺联票和不符票,很难做到对每张票据都进行检查。

    3、系统功能不完善,稽核方法单一,稽核范围小(只在50个试点城市),提供的稽核线索不够准确。

    4、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和措施,造成发票缺联现象严重, 无法稽核。

    二、金税工程二期建设回顾

    (一)金税工程二期推行及运行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全面完成金税工程建设,实现预定功能,必须做到“三个覆盖”,即:全面覆盖所有省、市、县;全面覆盖纳税人和专用发票;全面覆盖增值税管理流程。2001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至省、市、县国家税务局的四级网络全部联通,四个系统在其他22个省区开通运行。

    我市在2000年底以前将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到12000户,并于2001年1月1日开通认证报税、交叉稽核、发票协查子系统。为确保金税工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落实到位, 2000年至2001年,我市首先在朝阳、海淀、门头沟、房山、顺义、大兴等六个区、县推行。截止2001年12月31日,我市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已达到20220户,占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33.83%。

    1.为了提高运行质量,确保达到总局提出的采集率标准,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将数据采集工作按数据流程和时间分为四个阶段。即:纳税申报阶段、本区数据比对阶段、跨区数据比对阶段和跨省数据采集阶段。每阶段在催报、补采、追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逐户、逐票反馈结果。

    (2)强化岗位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防伪税控报税企业的监控,及时对走逃企业和失控发票作出处理。全面清理核查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确保档案信息的录入要完整、准确、及时,建立档案信息核查制度。

    (3)进一步完善市局、区县局两级金税工程推行信息和月度运行情况小结制度,及时掌握和反馈金税工程的情况。

    经过全市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报税率、发票数据采集率、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采集率、发票协查率均已达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考核标准。

    2.市局在金税二期推行过程中提出了十项“落实到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有关精神,市局及时安排部署,分三个阶段即2002年5月至9月、2003年2月至4月、2003年5月至6月恢复推行工作。截止到2003年7月1日,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覆盖了全市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市二十二个区、县局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1383户;全市已安装并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企业有54085户,占全市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88.11%.同时取消手写版专用发票。

    1.组织领导工作必须落实到位。市局要求各局必须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金税工程领导小组,下设了金税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工作要统筹安排,逐项落实,对推行中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决不能因局部问题而影响整体工作的推进。

    2.部门职责分工要落实到位。我市金税工程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由流转税管理部门牵头,并负责防伪税控认证、报税、稽核子系统的工作;征管部门负责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推行和发票的发行、发售工作;稽查局负责协查子系统的工作;信息中心负责金税工程推行工作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主动配合,做到上下通畅,组织周密。

    3.市局将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推行计划分配到区、县局,并适当增加、留有余地,采取以区、县局为单位、分期分批滚动推进的推行方式。按照市局确定的原则,全市防伪税控工作要"明确责任,注重质量,强化服务,确保实效".

    4.加强税务干部的辅导和培训工作要落实到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金税工程操作流程”(试行办法)。要求各局把“操作流程”作为学习、培训、组织推行金税工程的主线,进一步研究、细化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结合稽核子系统开通前的准备工作,市局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流转税管理部门和稽查局进行岗前培训。

    5.推行金税工程的计划安排和时间进度要落实到位。为确保防伪税控推行工作按照计划安排和时间进度推进,市局下发了《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进展情况表》,要求区、县局按期上报本局推行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推行户数、培训人数、设备安装情况、缴销手工版专用发票等。市局金税工作小组分批到区、县局听取汇报,了解情况,研究、解决和及时反馈推行中的问题,使各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6.金税工程计算机运行环境要落实到位。为确保金税工程各子系统按期开通运行,我局一级广域网已运用建成数据专线;二级广域网开通了24条数据专线并配备了广域网设备。按期完成了计算机软、硬件及操作系统的配备和安装。对应用软件、稽核、采集系统举办了三期技术培训;认证、发售、报税系统举办了两期技术培训。

    7.对技术单位的配合、支持要落实到位。在各系统推行和运行过程中,我们对服务单位既有合作也有要求,在培训环境、教材师资、设备安装、技术咨询、征期服务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协作与配合。

    8.税务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要落实到位。对各级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采取有计划、有针对性不间断地开展工作,逐步规范、逐步到位。

    9.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和服务要落实到位。我市推行工作由于时间紧迫、操作要求高,培训难度大,要取得纳税人的理解与配合,必须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和各项服务工作。我们要求服务单位设立长期固定的咨询站点,征收大厅建立领导值班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场咨询和技术服务。

    10.对推行过程中的情况及问题的信息反馈要落实到位。在金税工程运行过程中,我们建立了“金税工程推行工作信息”快报制度,将运行中反馈的有关设备、技术、操作、政策、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归集分类,能够解决的问题迅速解决,需要研究或请示的问题及时反馈和上报。每月5日和20日要上报推行信息和运行情况总结。

    (二)金税工程二期推行中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当前,金税工程已成为加强增值税管理,打击发票犯罪和偷骗税活动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必然趋势。金税工程投入运行后,我市金税工程的重点工作目标,就是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税工程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完善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全力以赴提高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和效率。我们主要强化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金税工程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坚持定期研究、汇报制度。

    2.狠抓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工作的落实。金税工程的重点环节在“发行、发售、认证、报税、稽核、协查”等环节,重点部位在“征收所、流转税管理部门、征管部门、稽查局、信息中心”等部门。重点环节工作质量的高低,重点部位工作职责落实是否到位,将直接影响稽核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发票协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必须牢牢抓住报税率、采集率和协查率,必须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才能提高运行质量,发挥管理实效。

    3.不断加强运行中的监控分析工作。在加强监控分析方面,要作好两项工作:一是作好金税工程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反映工作的情况、进度和问题,把握运行的总体情况。特别应加强过程中的监控,在申报期内,发现问题要迅速向市局或服务单位反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二是作好运行结果的分析。对当期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研究改进措施,避免下期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服务和税务干部的培训工作经常发生采集数据不完整的问题,为此,各级税务机关采用多种方式方法,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建立领导值班制度,无论是在征期中还是在日常工作中,一线税务所的所长对纳税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对不能解答的技术问题主动帮助纳税人与服务单位联系解决,作好宣传服务工作。

    三、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

    2003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对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完善与拓展金税工程二期的工作进行部署。新推行企业的开票子系统采用新的 PCI标准接口,并要求在2003年7月1日前推行完毕。通过金税二期的完善与拓展,建立纳税人发票开具、抵扣情况与税款申报缴纳情况相互稽核的机制,全面实现金税工程的税控功能,使之成为基于网络运行基础之上的覆盖增值税征收管理各环节的信息管理系统。其具体内容为:

    (一)防伪税控系统全面覆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用的手写版专用发票。2003年10日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用的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手写版专用发票除外。

    (二)分离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和发售子系统。将目前的防伪税控发行发售子系统一分为二,成为独立的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和发售子系统。

    (三)开发防伪税控开票通用设备共享系统。

    (四)开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扫描传输方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量较大的企业自行扫描后,将采集的抵扣联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和软盘报送等方式进行认证。

    (五)增设红字专用发票稽核功能。在有关系统中建立红字发票稽核和管理功能,防范纳税人利用红字发票进行偷逃税款或者虚开发票的犯罪活动。

    (六)推行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进一步规范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解决目前发行发售、认定、报税、稽核系统重复采集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弊病。

    (七)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系统。全面采集申报和税款入库信息,用发票信息、申报信息和税款入库信息进行交叉稽核。

    (八)开发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务机关内部的运行情况进行管理。

    (九)税务端防伪税控系统全部实现网络运行。税务端防伪税控系统包括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发票发售子系统、报税子系统、认证子系统、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系统和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系统。

    (十)增值税纳税人的电子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采集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电子化问题。

    (十一)完善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拓展金税工程协查业务。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协查信息的查询和统计功能,加强对协查结果的监控和分析。研究和完善《涉嫌违规发票查处规程》,规范协查工作,提高协查效率。

    (十二)建立金税工程二期系统监控平台。监控平台的建立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税源进行监控、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四、金税工程运行的初步效果和作用

    我市金税工程全面运行以来,对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增值税的管理,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促进和保障税收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金税工程做到了全面申报、数据完整、网络畅通,切实发挥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控管理职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金税工程对规范增值税的管理起到强化作用。为保证金税工程有关信息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全市各分局对征管系统和稽核系统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认定、挂撤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将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录入列为重点考核内容,加强了基础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通过制定操作流程,明确岗责分工,规定业务要求,提出考核目标,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增值税的内部管理。结合金税工程的推行,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的管理方面不断采取措施:一是结合机构改革,以区、县局为单位专门组建发票所和管理所。市局在总结全市专用发票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一套比较全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使我市发票管理工作从机构上、制度上更加严格规范。二是在规范金税工程规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年审办法、企业税源监控,并在朝阳、崇文等五个区、县局试行电子申报办法。

    (三)改善纳税环境,推进依法治税,理顺和规范征纳双方关系和行为。金税工程二期的四个子系统的运行一方面严格规范了纳税人在发票开具、发票认证、税款抵扣、抄报税等环节依法申报纳税的行为;另一方面严格规范了税务机关在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发票的发行发售、税款征收等环节的税收执法行为。特别是2001年结合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开展的专项检查,利用金税工程网络提供的信息,对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起到重要作用。如:我市在查处陈学军案件中,通过金税工程网络信息提供有线索发票为3872份,涉及价款26.6亿元,税款4.52亿元;通过金税工程跨省、市网络信息协查落实的发票为5301份,涉及价款32.9亿元,税款5.57亿元,经查实已抵扣的税款4.48亿元,已查实抵扣的税款基本上可以追缴入库。这些情况说明金税工程反馈的信息,可以发现和侦破违法案件,挽回国家损失,震慑犯罪活动。

    (四)金税工程对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起到推进作用。金税工程加快了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在税收征管方面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促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专业化分工体系,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使用权限审批、专用发票发行、发售、专用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等环节设置不同的岗位,合理分解权限,严格授权制度,实现各个环节之间即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纵观我局金税工程与信息化建设的进程:94年金税一期工程实现了市局与总局之间的计算机网络互联;97年规划建设国税系统计算机广域网;99年以金税二期建设为契机完成了两级广域网和三级局域网的建设,2001年底开通了互联网站。自94年以来,我局信息化建设除应用于金税工程一期、二期外,还适应于征管改革、税收监控、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等多方面的需。到2003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推行CTAIS实施方案。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局税收信息化已初具规模,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计算机基础装备获得较大的改善,全系统拥有各类计算机4858台,其中:中小型机18台,微机服务器272台,微机4568台;税收干部队伍计算机水平不断提高,拥有一批计算机专业人才,全系统计算机管理人员231人,其中: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06人。信息化建设已深入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

    (五)金税工程对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起到促进作用。金税工程对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偷骗税犯罪活动,减少税款流失,有效遏制虚开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随着金税工程各系统的不断完善,我市增值税纳税申报率大幅度提高,增值税发票存根联采集率基本上达到100%.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防伪功能杜绝假发票,提高了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金税工程抑制了欠税,严格的开票程序,促使纳税人将税款及时缴库。通过发票认证系统和稽核系统发现的问题,由稽查部门通过协查系统取得信息,并及时查处,将未申报已抵扣的税款转出或将应缴未缴的税款予以追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通过协查信息,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稽查力度,打击税收违法活动,挽回国家税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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