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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圈定42万重点纳税人档案 税务稽查暗中跟踪

2003-1-20 9:22 财经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高收入者“申报低收入、零纳税”现象并未有效遏止,“私账公报”、现金交易居多仍为税收两大盲区;税务稽查将通过三个层次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抽查 

  “身价”超过200万元的私营企业老板,却不需要缴纳一分钱个人所得税;因为在他亲自填报的纳税档案中,个人月收入仅为850元——这个收入水平连北京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000元都没有达到。 

  类似这样的“低收入”重点纳税人档案,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刚刚建立起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中并不少见。 

  本周三(1月15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财经时报》,正在建立的重点纳税人档案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申报收入很低,有的甚至没有达到起征点;其中主要是私营企业或者家族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有些企业的规模还相当大。 

  2002年年底,北京市划定重点纳税人的界限是“年收入10万元以上者”;如果没有达到年收入10万元的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也要进行重点纳税人登记备档。据北京市地税局统计,至今已建立纳税人档案近42万条。 

  税务部门表示:建立重点纳税人档案的目的就是加强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重点监控重点税源。不仅在北京,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包括上海、深圳、西安等全国各大中城市地税局都开始着手这项工作。 

  不过,高收入者“申报低收入、零纳税”的现象似乎并没能被立竿见影地遏止,而且建立在如此异常档案上的重点监控,效果一时也令人信心不足。 

  一个实例 

  蒋先生是北京一家销售服务公司的老板。他告诉记者,公司成立4年来资产成倍增长,已经从最初的20多万元增长到现在的200万元。不过,除了最初几年交纳过个人所得税,近两年再没有交纳过。这次作为重点纳税人,蒋申报个人月收入仅为850元,没有达到北京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000元。 

  蒋先生认为:“现在自己的生活与公司经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大部分开支都记入公司成本里了。850元只是象征性的工资而已。而且,近两年一直都是这样来处理公司账目和纳税的。” 

  不过,蒋的生活水平却不是一般月收入850元的工薪阶层能达到的。2003年元旦后不久,记者来到蒋先生在北京某城区租下的两层小楼。这里交通便利,一层办公,二层自住。蒋先生说,每月将近万元的租金全部计入公司的管理费用。 

  此外,蒋的通讯费、餐费以及交通费、汽车的养护费等也全部记入公司管理费用。他说:“这些费用中80%与公司业务有关。”据他计算,公司两部固定电话和家里一部固定电话以及手机费每月花销加起来就将近2000元,自己公私两用的汽车每月消耗也有2000元左右,招待客户和自己吃饭的费用也统统“报销”。 

  下午,蒋先生被告知已经有25万元现金打入他的个人账户。他解释说:“这些现金是一个朋友还回来的。”前一段时间,他从公司开出一张25万元的转账支票为朋友支付购房款。由于银行对企业现金的使用有很多限制,朋友直接偿还现金,可以带来很大方便。 

  对此,蒋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不过,这25万元原本可被银行监控的公司收入,经过这一过程,逃离了税务的视野。它最终是否变成了蒋先生的个人收入?没人知道。 

  税务盲点 

  蒋很直白地承认,这种记账方式目前在中国的私营企业中是非常普遍的——实际上,个人也不再需要发什么工资了。 

  他认为,采用这种记账方式“也并不是为了逃税”。因为在理论上,将个人生活开支记入企业成本,不仅能减少个人所得税,还能抵减企业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正可谓“一举两得”。 

  不过,据蒋介绍,目前国内不少企业的所得税并不是按照盈利水平征收的,而是从营业额中抽取一定比例,“算作企业所得税”。因此,蒋认为自己的这种记账方式并没有减少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另外,他每年还要缴纳60万至70万元的增值税。“既然钱都是自己的,无论放在公司还是自己的账号里,都没有什么区别。”蒋说。 

  其实,蒋先生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已经明确将他这类纳税档案归为“虚假申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官员向《财经时报》表示,一待税务部门完成档案建立、税源监控、信誉评估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之后,将“很快向他们开刀”。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一位专家分析认为,目前在重点纳税人监控过程中,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就是有大量像蒋先生这样的“低收入”重点纳税人。他们的生活水平与收入水平严重不符,主要原因是企业负责人仍然给自己支付极低的工资,而将个人和家庭开支记入公司管理成本中。 

  据他介绍,另一个问题是现金管理不完善,很多资金的进出都无法通过银行账户反映。因此,这两方面征管对于地税局来说几乎还是“盲点”。 

  他解释说,在国外,公司成本计算公私分明。例如,如果公司员工在下班后仍然使用公务车,那么税务机关则要求只能将汽车消耗费用的50%记入公司的管理费用。而中国对这类事情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尽管税法中要求企业的一切开支应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清楚地划分。 

  稽查重点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官员表示,2003年税务稽查部门有两个工作重点,一是税源监控,二是信誉评估。 

  稽查部门正在对重点纳税人档案进行登记和整理,给蒋先生这类异常档案做上标记,并予以“特别关照”。地税局还正在建立一套税务信誉评估系统,对企业进行评级,纳税信誉好的企业将在一定时间内免于税务检查。 

  这位官员表示,今后,税务稽查部门将在税源监控和信誉评估的基础上,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加强随机抽查,加强对所得税申报的审计。 

  据介绍,与过去“大海捞针般”对企业逐个进行税务检查相比,建立纳税档案后,稽查部门可以通过网络随时进行动态监控,发现纳税申报表上的疑问项目,然后对企业进行询问;如果能够自圆其说则暂不追查,进一步监控,否则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审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官员告诉记者,今后税务稽查还将分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进行抽查。第一种类型的抽查是税务局暗中“跟踪”一部分重点纳税人,如果没有可疑问题,也不会对他们提出任何询问,因而这些纳税人也不知道他们正在受到审计;第二种类型的抽查是,税务局就申报表上发现的问题对纳税人进行细致的询问;第三种类型的抽查是,税务局只集中对纳税人申报表上的某部分内容进行审计。 

  这位官员表示,全方位的税务检查不仅能防范重点企业的逃税行为,还能不断收集更新数据,为以后的税务征管和监控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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