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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口退税陈欠款清退完毕

2004-8-13 10:35 来源:江苏国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截止到8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累计下达我省陈欠退税的314.62亿元,已经全部退付到出口企业手中,至此,我省出口退税陈欠款已全部退付完毕。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是去年国家出台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我省国税系统根据“老帐要还,新帐不欠,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基本思路,建立出口退税定期通报制度和退税申报反馈制度,督促企业加快单证回笼,加快退税申报。各级国税机关做到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依法退税,努力做到应退尽退,应调尽调。截止目前,全省共办理新帐退税174.46亿元,完成总局下达我省退税计划的100%,做到了“新帐不欠”。

  我省国税系统还改革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审批制度,简化申报凭证,简化退税申报程序,缩短退税审核周期。目前的退税审核期限,实行简易审核程序的压缩到3个工作日之内,一般程序的在5个工作日之内,保证了出口退税款及时退付到出口企业。

  江苏省国税局总经济师范霖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我们还将继续关注改革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进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支持和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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