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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对东盟六国全面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

2005-7-20 8:7 中新社·王兆寰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财政部十九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二OO五年七月二十日起对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等六国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含现行对六国实施的“早期收获”商品协定税率)。
  
  对六国实施协定税率后,共有三千四百零八种商品的协定税率低于相应的最惠国税率(包括三十七种从量税及复合税商品),其余商品的协定税率与相应的二OO五年最惠国税率持平。
  
  二OO五年七月二十日后,中国对六国平均关税税率为百分之八点一,与最惠国平均税率水平百分之九点九相比低一点八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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