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凡是在北京市地税局备案的全市所有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都可以参与企业所得税代理工作。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获悉的。
据税务局有关人士介绍,中介机构代理范围此次也有所扩大,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商业零售企业,和年度亏损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需要附送中介代审核报告。通过税务检查发现中介机构为被审核企业出具报告,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被审核企业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对该中介机构处以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视其情节,在以后3年内将其列入地税系统不信任的中介机构名单,以建立健全诚信中介代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水平。
据悉,两年来,在国家没能投入人力、物力的情况,通过中介机构代理企业所得税行为,多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1.5亿元,同时企业亏损面从60%降低到40%间接增加以后年度收入达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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