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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旅游购物退税有望刺激珠宝消费

2005-6-30 11:24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旅游局最新披露的信息显示,截止到5月底,仅北京市已累计接待海外旅游者134.6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9.3%。特别是5月份,接待的海外旅游者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了40%。为了让增势迅猛的旅游大军为经济发展多做“贡献”,有关专家建议,我国应抓住时机实施入境旅游购物退税制度。

  购物等非基本消费潜力巨大。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对入境旅游消费结构状况的分析与思考》报告指出,入境旅游者用于住宿、餐饮、长途交通、游览等基本旅游消费在总支出中的比例高达67.1%,用于旅游购物、娱乐、邮电通讯消费等的非基本旅游消费仅占消费总额的32.9%。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依绍华博士介绍,在旅游消费结构中,基本旅游消费是刚性的,一般不会有较大波动;而非基本旅游消费则具有较大弹性,旅游者往往存在冲动购买效应,因此是衡量一个国家旅游业发达水平的重要标志。

  在旅游发达国家,基本旅游消费一般只在30%至40%左右,大份额的都是购物等非基本旅游消费。而我国旅游商品收入则仅占消费总额的20%左右,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采取对入境旅游购物实行退税的优惠政策吸引境外购买力。

  每退税1元可回收附加利益4元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购买的一般商品中,均含有税率为17%的增值税。如果是烟酒、黄金首饰、护肤化妆品等商品,则还含有税率为3%至45%的奢侈品消费税。

  依绍华博士表示,虽然购物退税的比例达不到商品的实际含税量,但是却会极大刺激人们的消费。而且,购物退税也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只出不进”,而是能够积极促进本国商品的就地出口。

  据我国有关部门测算,每退回1元税,就可收回利润1.8元,同时还可回收相关产业的附加利益4元。因此,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境外旅游者实施购物退税制度,以刺激海外旅游者在本国的消费。

  税率10%北京上海可先试点依绍华博士认为,经过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各类商品充足,商业条件已较为成熟,海关监管设施也比较完备,尤其是一些城市的硬件设施已经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实施入境旅游者购物退税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但是,由于我国从未实施过此类措施,购物退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有一定难度。购物退税制度可在北京、上海等地先行试点后,待时机成熟再全面启动。

  比照国外通行做法,对外国入境旅游者实行购物退税的政策,退税税率应在10%左右。具体操作方法为,设立旅游商品专卖店,并在大型商店对外国旅游者开办商品退税业务。在消费者购物达到一定限额后,由具有退税资格的商店出具退税单。旅游者在出境时,经过海关核查后领取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