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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出台新办法 年终奖少缴税春节前执行

2005-2-2 9:2 华西都市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年终奖纳税新办法的消息见报后,四川省、成都市地税所得税处电话几乎被打爆,大家关心的是新办法什么时候执行。据成都市地税局人士昨日证实,新的计税方式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执行,也就是说,成都各企事业单位员工春节前领取的年终奖“少缴税”将兑现。

  成都市地税局所得税处一位处长称,实行新的计税方式对企业和税务影响不是很大,因为半年奖、季度奖等的税收减少幅度不会很明显。

  据了解,新的计税方法此前已经在广州等地实行,但在四川将是首次实行。在获悉“少缴税”的消息后,一些企业非常关注,接受采访的财务人士则称,新办法可能会促进企业调整发放年终奖的方式。而高新区某企业财务总监杨先生称,实际上各家企业对年终奖都有“合理”的避税方法,新方式对这部分企业影响不大。

  税务人员过去曾发现企业利用年终奖避税的几种方式,由于税法没有明确禁止,因此算不上违法,但“少缴税”对普通员工而言是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