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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税局新举措:纳税人自查补税可免处罚

2004-2-11 8:51 现代快报·郑昱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南京市国税局长顾惠祥透露,今年全市国税系统将推出十项服务新举措,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
  
  一,全面推行稽查预告制和纳税评估建议制,减少纳税人行政处罚的负担。税务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办税厅公告栏、书面预告等方式将检查时间、所属时期、税种、重点项目等内容预先告知被查对象。被查对象对税务部门预告的检查内容,可以在稽查人员实施稽查前的规定期限内,进行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根据自查情况,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税务评估人员就纳税疑点问题,建议纳税入在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说明。约谈后纳税人愿意自查补税,可免予处罚。
  
  二,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彻底改变以往纳税人分别在不同窗口办理防伪税控认证、报税及纳税申报等事项的现状。同时有效实现发票信息与申报数据的比对,堵塞征管漏洞。
  
  三,全力打造“网上税务”,实现增值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功能。大力推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管理软件,力争年内电子化申报率95%以上(网络、电话及IC卡)。
  
  四,全面完成系统ISO质量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加快税务诚信机制建立。
  
  五,全面扩大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范围,将范围扩大到所有登记类型。
  
  六,建立健全ABCD四级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制度。
  
  七,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范围,不断扩大12366咨询投诉中心的影响。
  
  八,出口退税实行电子审核,加快退税速度。加强重点出口企业退税情况的动态监管,积极推进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
  
  九,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考核评议和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十,集中力量开展打击账外经营、骗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整治活动。做好稽查案件曝光工作,增强稽查威慑力,促进社会诚信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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