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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款可抵税款 长沙多项政策惠及慈善

2004-6-9 13:14 来源:三湘都市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长沙市委办公厅和长沙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长办发[2004]23号”文件,希望通过这一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爱心单位和个人参与该市的慈善事业。 

  这些优惠政策还有:长沙市慈善公益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划拨供地;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属于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要适当降低。社会慈善公益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格收取,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对社会慈善公益机构使用电话及电话业务也将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 

  从今年起,该市将每年的4月定为“慈善一日捐活动月”(遇有重大自然灾害的年份除外),进行集中募捐活动。接受的捐款统一交该市慈善会管理使用,全额救助全市特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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