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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

2004-4-8 16:56 信息时报·何雪峰 【 】【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注册资金需超1000万元,免征期限为3年。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中小企业局获悉,国家将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免征营业税政策,免征期限为3年,其中一个基本条件是企业注册资金要超过1000万元。 

  广东担保业规模偏小 

  据了解,去年下半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对全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过问卷调查,发现广东省担保机构担保规模过小,担保机构的资本金不足,整个担保行业的层次结构也不合理,全省现有的45家担保机构,其中交回答卷的企业的41家担保机构总注册资本金37.8123亿元,累计担保企业数1593户,担保笔数3238笔,担保总额127.6244亿元。 

  据悉,这些担保机构最大和最小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分别是3亿元和200万元,甚至有的成立后没有开展业务。 

  税收减免扶持担保业 

  据了解,去年,广东对部分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了营业税减免的试点,根据国家发改委最近的政策,这种减免政策进行推广。据了解,纳入免征营业税的范围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经政府授权部门同意,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在企业规模方面,要求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同时要按照要求向所在地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免征营业税的期限为3年,而此前已经享受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不纳入本次减免范围。 

  据了解,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将对享受营业税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于违反规定,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担保机构,一经发现要如实上报国家发改委,取消其继续享受免税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