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是社会的基础,同时又是税收的根本,而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根本立足点就是诚信。于税务而言,税收诚信是诚信中山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强税收诚信建设是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税收秩序、净化纳税环境、促进纳税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的重要措施。因此,加强税收诚信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当今社会,共铸诚信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氛围。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企业故意偷逃、拖欠税款等现象仍然存在。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是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迫切要求。
近年,市国税局、地税局通过各种渠道致力于税收诚信建设,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确定了公平公正、透明便捷的工作原则,以及营造法制、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的工作目标。尤其是通过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信用水平得以逐步提高。日前,市国税局、地税局已联合评出中山市首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今年9月将开展中山市第二阶段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以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将每年定期进行一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存,国无信不兴”。诚信是时代的呼唤,是人们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诉求。人人是诚信的制造者,人人也是诚信的受益者,人人都有维护诚信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税收诚信体系是立体的。建设税收诚信体系,一方面,要求税务部门和全体税务工作者依法治税,严格执法,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求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规定,依法纳税;此外,还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职能部门和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税收工作,推进协税护税,形成诚信纳税的社会合力,让诚信意识深入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让诚信成为一种社会的共识。
近日,中山市首批320户纳税人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7月16日,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举行了城区A级纳税人的授匾仪式。
中山市首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公告
为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确立诚实、信用、互尊、互重的新型征纳关系,提高征管效率,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纳税光荣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中山国税发[2004]52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首次对中山市2002年1月1日前办理税务登记、2003年度实行企业所得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并实施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经中山市国税局、中山市地税局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审委员会审批,并上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最后审核,评定乐百氏(广东)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278户国、地税共管户为中山市首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同时,经中山市地税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审小组审批,并上报广东省地税局最后确认,评定中山市小榄电力服务公司等42户地税单管户为中山市地税首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特此公告!
中山市首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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