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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对纳税人信用分级细化税收监控

2003-8-31 9:36 中广网·张宏 【 】【打印】【我要纠错
  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安徽省国税局将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级,按照等级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激励与监控。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将通过国税、地税共同为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将纳税人评为A、B、C、D四个等级。A为最高等级,此类纳税人可以享有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放宽发票领购限量等优惠政策;而D类纳税人将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同时采取依法收缴其发票或停止向其发售发票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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