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广安市税务代收工会经费

2003-8-19 14:1 四川工人日报·王勇 张珈珞 【 】【打印】【我要纠错
  8月12日,广安市召开区(市、县)总工会和地方税务局负责人会议,专题落实工会经费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作,并在全市正式启动这项工作。

  在去年市总工会与市地税局多次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得到市政府发文同意后,经过今年的积极努力,在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的情况下,工会、地税两家决定从今年8月正式启动这项工作。

  会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学芳从工会组织的状况、法律规定等方面对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原因作了说明,她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在代收工作中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代收工作与深入宣传《工会法》和《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相结合;二是与狠抓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相结合;三是与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规范工会工作相结合;四是与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相结合;五是与加强财务管理和使用相结合,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会上,市地税局明确了各区(市、县)税务局全年工会经费收缴任务,并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相关热词: 广安 税务 工会 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