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扬州市地方税收税种结构上分析,尽管营业税仍然占据地方税收的大半江山,是扬州市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但个人所得税这个以前人们眼中的小税种如今异军突起,逐渐“长大成人”,一举跃为地方税收的第二大税种。
1997年,扬州市个人所得税全年入库5204万元,占地方税收的权重仅为9.1%,而营业税达28597万元,占地方税收的一半。近几年来,扬州市地方税收的各个税种都有所增长,但增长幅度却大小不一,其中个人所得税增长幅度最为迅猛,从1997年到2002年年均增长率达到27%以上,去年达20552万元,占地方税收的17%以上,首次超过了企业所得税,坐上地方税收的第二把交椅;而营业税去年跌至44%左右,首次低于50%。
个人所得税地位拔高,也折射出扬州市个人收入大幅增加。近年来,我国经济年增长率均超7%,国力增强,国民财富随之增加,按世界银行的判断,我国已成为中等收入国家。而扬州增速还在全国平均增速之上,个人收入相应于全国平均水平又上了一个台阶,更为重要的是扬州市实施的富民战略,带动民营经济、农村区域经济的提高,加之外资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扩大就业面的同时,也培育出一批高收入阶层,这为扬州市个人所得税的增收夯实了基础。
从扬州市个人所得税税源数量增加和税源质量的提高看,也能发现扬州市个人收入的提高。扬州市个税纳税人从1997年的数万人增至2002年的21.97万人,纳税人口增加了10多倍,按25%以上税率征收个税的人口也有大幅上升,而且纳税人口正从城市人口向农村人口扩散。
不过,扬州市个人所得税数量仍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主,占整个个税的57.12%,纳税人群也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主,近22万纳税人中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超过15万人。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个税增长还极其缓慢,分别仅占4.75%、0.61%,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个税这一有待优化的结构也反映了扬州市居民收入渠道仍显狭窄,尚需进一步拓展,以实现个人收入来源渠道的多元化。
扬州:个人收入猛增个税“长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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