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部门获悉,8月24日~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会议,集中总结增值税转型东北试点(以下简称“东北税改”)一年来的实施经验,并对增值税转型全国推广方案进行研究。
据消息人士透露,东北税改明年选择合适时机尽快在全国推开,已经逐渐成为财政部、国税总局的主流意见,目前的关键在于具体方案的选择,同时要对全国宏观经济形势做进一步观察。而“东北税改”方案,将会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要蓝本。
下一步改革的三种选择
据了解,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流转税业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内部讨论时明确表示,希望明年选择时机尽快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的改革。而即将召开的沈阳会议,主要就是在总结的基础上,为明年全面推进改革研讨方案。
与2004年上半年“东北税改”被紧急“叫停”相比,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当增值税转型应该迅速全面推开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时,下一步具体该怎么操作?这将成为沈阳会议的一个焦点性话题。
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决策部门对于下一步改革,更倾向于三大方案的利弊权衡。
方案一,仿照东北模式,分阶段按照产业序列向全国推进,首先可以选择东北试点的六大行业,然后再逐步向其他行业拓展。这样做,旨在引导大量资金向相关产业集中,促进高新技术发展,最终推动整个产业链在科技水平和竞争力方面的提升。
方案二,同样仿照东北模式,按照地区序列,从东北地区试点开始,按照西部、中部、东部的次序逐步推进。这样做,可以在给与东北税收优惠的同时,也给与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以一定的政策分享。
方案三:在总结东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到增值税的“中性”特征,应尽快将这一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为了减少改革的成本,在全国推开时可以采取限定抵扣范围(新增机器设备)、实行增量抵扣等过渡性措施。就是所谓的“一步到位”。
不过,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副司长丛明认为,增值税的全面转型进程估计不会很慢,所以没有必要采取逐步扩大试点的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张斌博士则分析指出,增值税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课征的流转税,其最大的优点就在于销项与进项环环相扣、征管相对便利;如果人为设置产业、区域差异,势必导致抵扣链条的复杂和混乱,不仅会降低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扭曲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还会滋生各种形式的避税、骗税行为,增加税收监管的难度。
因此,学者的主流观点更加倾向于第三种方案。
同时,有学者指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应当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通盘考虑。就外资企业而言,增值税转型是减税政策;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在某种程度上是增税政策,两个政策一起出台,一增一减有利于外资的稳定。
实际上,第三种方案也还是一种过渡性措施,因为,真正意义的消费型增值税,要把企业整个固定资产投资的进项做全面,同时,应该实行全额而非增量抵扣。
“时机已基本成熟”
“从逻辑上来讲,增值税转型搞成很多的小碎步肯定是不合适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最理想的方案就是一步推到全国。他认为,从目前的形势看,“增值税转型改革进一步向全国推开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他分析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宏观调控,现在已没有很明显的通胀的压力。
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经济同比增长9.5%,同时,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温和上涨2.3%.贾康认为,在这种形势下,“原来的担心,增值税转型会对投资带来的刺激使经济过热,就可以基本上排除了。”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也认为,增值税改革全国推广宜早不宜迟。在他看来,当初对于财政减收的担心在现在看来已经没有必要,因为去年已经对2003年的3000亿出口退税欠账进行了清偿,财政包袱已经减轻了不少。
而另外一个关键因素,便是东北税改的实践结果。
从目前掌握的数据看,从去年7月1日到今年4月,东北地区已有总计40980余户企业通过税务机关的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金已办理抵减欠税和退税约21.73亿元。这与东北税改前测算的150亿左右的财政减收相去甚远。
由此推算,如果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开,对财政的影响也不过500亿~600亿左右。而根据财政部统计,去年的财政增收额是5000亿,今年 1~6月,全国财政收入完成1639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6%.以此计算,今年的财政收入有望比去年增加7000亿,足以支付增值税转型的成本。
“这对增值税转型加快向全国推开是一个有利的形势。”丛明对记者说。
在总结“东北税改”经验时,一般认为,财政部采取的“环比”和“增量抵扣”的方式,很大程度上规避了财政大量减收的风险。
2004年9月东北税改正式启动后,试点方案几经反复:从最初规定的增量抵扣,到去年12月底改成全额抵扣, 2005年3月份又再回归增量抵扣。
然而,按照贾康教授的说法,这项改革“一旦启动,便是不可逆的一个进程,或迟或早都要覆盖到所有企业”。
丛明指出,对明年是否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还不好作最后判断,因此要一方面继续观察整个经济发展态势,另一方面积极准备。“要等第4季度时,情况才会变得更加明朗。”
东北税改明年有望全国推开 增值税转型三种可能
上一篇:关注第三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下一篇:[深圳]“十一”开征土地增值税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