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幅加息向市场传递了宏观调控向市场手段转向的信号后,启动消费、防止经济硬着陆对决策层更显迫切。11月1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发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扩大消费》的署名文章,再次把备受瞩目的消费税改革推到前沿。文中提到应采取包括降低消费税率在内的多项措施来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
“消费税改革主要是结构上调整,有些税目税率可能会下降,但有些可能上升,还可能增加一些税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财政金融研究室主任倪红日对此解释。
据记者了解,尽管目前对于消费税的改革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是由于消费税自身的特点,有关的改革方案随时可能出台。“与增值税不同,消费税的改革不需要对税制进行调整,只需要调整税目和税率就可以了,而且也没有法律障碍,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在今年底或明年出台一些方案的可能性。”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说。
消费税可望成为税改“先锋”
据了解,自从十六届三中全会对税改定调以来,涉及各税种的改革方案就一直在探讨中,但是由于税改的复杂性,各项税改举措的出台都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此前曾透露,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还没有排进今明两年全国人大的修法计划中,因此在近两年内具体措施都不会出台。而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最快也要在明年3月才能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始于今年7月1日的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可能是最早开展的税改试点工作了。但是至今为止,试点工作在全国的展开依然是遥遥无期。
在此背景下,消费税的改革工作反而更有可能提早展开。
由于目前实行的是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因此对消费税的改革不需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只要以国务院的名义颁布相关的条例就可以了。因此在客观上就没有了法律上的阻碍。
对此,刘桓分析指出,“目前(消费税)税制不会改变,届时只要根据需要出台相关的条例增加或减少税目,改变税率就可以达到改革消费税的目的了。”
专家建议对高档商品征税
按照1994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目前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11种商品,在税率设置上共分14个档次,最低3%,最高45%。在这11种商品中包括目前常见的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日益普及的手机等中高档消费品并不包括在内。
对此,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常务理事丁芸教授指出,消费税的作用之一是调节消费结构,控制超前消费,而消费结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的。由于奢侈品的界定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应税奢侈品已变成了普通消费品乃至生活必需品。这就导致了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越位。例如,对护肤护发品征收的消费税。与此同时,消费税的缺位则主要体现在:未将一些近年兴起的奢侈品、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消费品列入征税范围。如高尔夫球、保龄球、移动电话、以木材为原料的贺卡及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包装物等。
事实上,中国对高档商品所表现出的旺盛消费能力已引起了世界的瞩目。高盛公司伦敦总部的分析报告显示,2003年中国的奢侈品市场已达20亿美元,占全球销售总额650亿美元的3%,上升幅度位居全球之首。有鉴于此,专家建议在取消对护肤护发用品、汽车轮胎、酒精征收消费税的同时,对高档消费品(高档手表)和高消费行为(如高尔夫球、保龄球、狩猎、跑马、桑拿、按摩、健身等)列入征税范围。
“对于奢侈品征收消费税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在具体的定义和税率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某税收专家的话也许恰好说明了消费税改革方案至今尚未出台的原因。“比如对高档化妆品征收消费税,但到底哪些化妆品会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哪些高档消费品会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仍无定论。”
除此之外,专家对社会公认的高档消费品的界定也存在争议。例如将汽车列为高档消费品虽然已经没有异议,但有专家指出,随着汽车逐渐进入百姓家庭,汽车已经从传统的高档消费品变为了普通的代步工具。只有一部分高档轿车才属于真正的奢侈品,但是如何区分二者有待进一步研究。
“消费税的作用之一是调节收入和人的行为,但是也不能挫伤消费的积极性。”刘桓的话则道出了有关部门的另一层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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