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厦门:营业税起征点提高

2003-2-26 10:17 来自:东南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地税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厦门营业税起征点作出调整,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营业额600元提高到2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