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国税局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各项减免税政策,努力使税收优惠政策成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近3年来,共为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减免税款300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打折扣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前全市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都能享受到免交工本费的优惠;对社会福利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和涉外企业等,国家出台了相关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市国税局每年为这三类企业都要减免税近千万元;今年4月份,省国家税务局下发文件,全面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城市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由原来的月营业额1000元提高到3000元,该局仅用1个月时间,就将此项政策落实到位,全市近3000户个体工商户因此获得免税优惠。从2001年至今,市国税局为社会福利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减免税分别为953万元、1137万元和1163万元,为其进一步壮大提供了发展资金。新华公司是我市的一户中外合资企业,为扶持企业发展,该局多次向上级做工作,努力争取税收优惠政策。从2002年度起,该公司就享受到了中西部地区税收优惠待遇,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该公司就入库企业所得税478万元,优惠573万元,2003年上半年入库238万元,优惠812万元,使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优化办税服务不厌其烦
市国税局努力转变机关作风,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该局利用各种途径,对非公有制纳税人广泛进行税法宣传、辅导;落实税法公开制度,办好税法公开专栏,公开税收政策、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纳税数额、违章处罚等。兑现纳税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并实行“一站式”与“一窗式”管理服务。尤其注重上门为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和辅导讲解政策,并把它作为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到实处,使纳税人及时根据变动的税收政策调整经营思路。对获得特级纳税信誉的非公有制纳税人,当年免办税务登记年检手续,免予一般性的日常和专项税务检查,优先领购各种发票,优先办理纳税申报等各项涉税事宜。对获得一级纳税信誉的非公有制纳税人,当年免办税务登记年检手续,免予一般性的日常税务检查,优先领购各种发票,优先办理纳税申报等各项涉税事宜。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求回报
切实维护好非公有制纳税人合法权益,不仅是确保稳定税源的需要,更是维护我市优良的投资环境的需要,维护我市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市国税局要求各基层执法单位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缴纳的超过应纳税额的税款,应当及时退还;对遇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要及时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事项;同时,让纳税人充分享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该局在全市广泛实施“阳光”稽查,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前,提前告知纳税人检查时间、方式、内容,要求纳税人根据要求进行自查,对纳税人按要求自查出来的税款,根据规定不作罚款,减少企业损失,因而受到广大纳税人的广泛好评。在抓好纳税管理的同时,该局还全面加强对税务干部的“两权”监督,制定了税收执法责任考核办法,将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全部纳入考核范围,按季考核、综合测评、奖惩兑现,2002年,全系统共有30余人次被责任追究,罚款5000余元。
新余市国税局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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