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分析认为,2004年起执行的新出口退税率政策将对北京市软件出口造成影响。
据了解,软件作为北京最具代表性的高新技术产品近几年发展很快,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稳步递增,出口一直位居全国首位。
据北京海关介绍,软件产品出口归入8524和9803税号项下。其中8524类软件产品增值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均为17%;而归入9803类软件产品经过科技部或商务部确认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单独出口的计算机软件,增值税率和出口退税率为零。
2003年10月1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从2004年起,8524类的软件产品出口须交4%的税,软件出口企业对此反响强烈。目前,北京市软件出口中约80%的产品归入8524类,2003年1—10月,出口值达到7500万美元,占全部软件产品出口的80.8%。
2004年起出口退税率新政策的执行,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会挫伤软件出口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扩大软件出口,也对刚起步、且正处于上升阶段的软件产业的发展造成影响。另一方面,软件出口企业为避免缴4%的税,会通过其它途径直接出口而不通过海关报关,将外汇直接截留在国外,造成外汇流失和管理的混乱。
新出口退税率将影响北京软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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