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记者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获悉,原华北石油管理局第二机械厂等10家已完成辅业改制试点企业开始享受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他已完成辅业改制试点企业的减免税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2000年9月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开始了辅业改制的试点探索,并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2002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之后,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系列配套政策,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按国家政策,凡在2002年10月至2005年年底利用原主体企业“三类资产”,实施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或国有法人控股改制的企业,可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3年年初国资委等三部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中央企业对本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进行统筹规划,编制并向国家上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2003年上半年,按照集团公司总体部署,50家所属企事业单位编报了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集团公司在严格审查、摸清企业底数并认真分析辅业资产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结合试点实践,统筹规划2003年至2005年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实施计划,编报了集团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
今年3月,国资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委对集团公司总体方案进行了批复,除批准集团公司110家第一批拟改制单位之外,还特别批准2002年10月之前已完成改制的45家改制试点企业,同样可以享受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此外,国资委还对集团公司辅业改制中关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补助金、资产处置优惠等政策予以肯定。
中油集团已完成辅业改制企业开始享受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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