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中油集团已完成辅业改制企业开始享受免税政策

2004-6-9 9:18 来源:中国石油网 【 】【打印】【我要纠错
    6月初,记者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获悉,原华北石油管理局第二机械厂等10家已完成辅业改制试点企业开始享受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他已完成辅业改制试点企业的减免税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2000年9月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开始了辅业改制的试点探索,并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2002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之后,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系列配套政策,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按国家政策,凡在2002年10月至2005年年底利用原主体企业“三类资产”,实施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或国有法人控股改制的企业,可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3年年初国资委等三部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中央企业对本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进行统筹规划,编制并向国家上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2003年上半年,按照集团公司总体部署,50家所属企事业单位编报了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集团公司在严格审查、摸清企业底数并认真分析辅业资产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结合试点实践,统筹规划2003年至2005年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实施计划,编报了集团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

    今年3月,国资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委对集团公司总体方案进行了批复,除批准集团公司110家第一批拟改制单位之外,还特别批准2002年10月之前已完成改制的45家改制试点企业,同样可以享受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此外,国资委还对集团公司辅业改制中关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补助金、资产处置优惠等政策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