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国税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始兑现 2654名个体户享受免税

2003-7-22 9:15 青岛晚报·晓阳淑 文世勇 【 】【打印】【我要纠错
  从市国税局了解到,税务部门支持再就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正在落实到位。目前该局已向首批2654名个体户颁发了“免征通知书”,这些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将获得免税优惠。 

  “免征通知书”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从事个体劳动者,在月营业额不足起征点免予缴税的法律凭证。“通知书”中列明,只要月销售货物不足5000元,提供劳务不足3000元,以及每次(天)营业额不超过200元,都免征增值税。 

  目前,全市已有43540名个体户领到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占全市个体户的88.9%,待国税部门核实、公示后,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将陆续领到“免征通知书”,享受到免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