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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内不会调整个人所得税

2004-1-16 9:42 新京报·刘宝强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香港一家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高层在1月12日香港经济研讨会上透露,内地即将调整“个人所得税”,并开征“资本利得税”,届时证券、期货、基金等只要产生盈利都需要征收20%资本利得税,还过国债买卖暂缓征收。 

  对此,记者联络了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但该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调整个人所得税尚没有时间表,开征资本所得税更是遥远。 

  社科院财税专家倪红日也认为,现在调整所得税征收起点的条件还不成熟,比如全国各家银行没有完全联网,无法对个人资金流动进行监察。他告诉记者,目前各地所得税征收起点不一致是“不合法的”,国务院曾经下过文件进行纠正。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汤贡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目前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不可能,因为税制改革没那么快。他说,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8项改革,但税制改革要分步实施,要一步一步来。目前国家的税制改革重点在增值税改革,恐怕还顾不上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在前不久的“税收收入专家分析会”上,一位从事税务工作的官员曾表示,在“税收12字方针”中,有“宽税基,低税率”的内容,所以大势上看,降低税率是趋势。但是,任何一次税改都会经过多次测算,考虑到经济承受力,财政需求,税收征管水平等众多因素。而且,单纯降低税率并不是税改的惟一目标,税率并非越低越好。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位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国内的税收并不高,仅仅处于世界中等水平。 

  有关专家分析,即使日后调整个人所得税,其根本目的也非简单的降税。 

  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的重要作用是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不公平。对于这一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任若恩也表示,税制改革中要将个人收入的公平分配作为一个原则考虑。这不仅与所得税有关,还与财政政策的其他方面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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